如果考试或题目里直接问 是否存在,且没有特殊说明,严格的标准答案通常是不存在,因为左极限无意义。但在讨论函数的连续性时,因为
是定义域的端点,我们通常默认只要右极限等于该点的函数值(即
),就认为函数在
处是右连续的。
根据极限的 定义,对于任意给定的
,必然存在一个
,使得当
满足:
时,恒有 成立。现在,我们取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负数,例如
:
- 检查自变量条件:
,这显然满足
。
- 检查函数值:既然
在该区间内,那么根据定义,此时它的函数值应该满足
。
导致矛盾: 然而,当 时,
在实数范围内根本没有定义。一个没有定义、不存在的表达式,是无法参与大小比较(
)的。
结论 假设不成立。因为在 的左侧去心邻域内函数无定义,导致极限定义中的不等式直接失效,所以通过定义可以严格证明:
不存在。